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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招财通理财债券A,招商招财通理财债券C: 关于招商招财通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二个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和第十二个封闭期相关安排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5 18:32    点击次数:74

    关于招商招财通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二个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及转         换业务和第十二个封闭期相关安排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8月5日      基金名称              招商招财通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招商招财通理财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466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6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及 《招商招财通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      公告依据                        同” )《招商招财通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                        明书” )      申购起始日             2024年8月13日      赎回起始日             2024年8月13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年8月13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年8月13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招商招财通理财债券A              招商招财通理财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667                  005471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 (转                         是                      是      换、定期定额投资)       注:1、招商招财通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基金代码:A类份额   金的封闭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该日)起或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包   括该日)起至三个月对日(包括该日)的期间。 如三个月对日为非工作日,则该日的下一工   作日为该封闭期的最后一日,如三个月后没有对应的日历日期,则以下一个工作日为该封   闭期的最后一日。   指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期间。 本基金第十二个   开放期为2024年8月13日起至2024年8月19日止,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   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   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日)的期间为第十二个封闭期,即2024年8月20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在每个封闭期结束后进入开放期,开放期接受投资者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若由于不   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原定开放起始日或开放期不能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则开放起始日或   开放期相应顺延。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   进入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   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   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   求。   期内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 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自2024年8月20日起,本基金将进入第十二个封闭 期。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接受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本基金 开放期内,投资人在交易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 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的价格,销售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 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之后提出有关申请的,基金管理人将不予受理。    原则上,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每笔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本 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申购A类基金份额,每笔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 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 C类 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万元。 实际操 作中,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 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应正确填写基金代码等相关信息,因错误填写相关信息所 造成的申购申请失败的情形,由投资人自行承担责任。    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方式,A类份额和C类份额均不收取申购费。    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 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实际操作中,以各代销机构的具 体规定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赎回,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份。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在赎回开放日赎回所持基金份额,且未发生基金合同第三部分第 九条所述的自动赎回情形, 基金管理人将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继续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对应资产将转入下一封闭期。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应正确填写基金代码等相关信息,因错误填写相 关信息所造成的赎回申请无效的情形,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责任。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对其他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   如法律法规对赎回费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变动,本基金将依新法规进行修改,不需召开 持有人大会。   (1)各基金间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不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 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 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 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 在开放期内可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转换的,转出 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    在开放期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转换的,每次转出份额不得低于1份。留 存份额不足1份的,只能一次性赎回,不能进行转换。    (1) 基金转换只适用于在同一销售机构购买的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通了转换业 务的各基金品种之间。    (2)本基金管理人只在转出和转入的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受理投资者的转换申 请。    (3)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 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076995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璟    招商基金机构业务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电话:(010)56937404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88    联系人:胡祖望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01    联系人:张鹏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7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 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具体非直销销售机构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在开放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敬请投资者留意。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 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 件。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相关信息的,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 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进行查 询。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 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调 低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 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5)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 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 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销 售费用,并不晚于优惠活动实施日公告。   (6)非直销销售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申购、定投等费率的折扣优惠活动,具体折 扣优惠以非直销销售机构为准。   (7)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 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 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 等效理财方式。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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